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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ay 27

    一时心软失去了个不错的追踪

    昨天晚上,被歹徒砍了五刀的女店主拿出了一副素描,这是她费了四个小时凭记忆画出的歹徒肖像。
     
    在去的路上,我还在琢磨,她画的会有多像,行至一半,我突然想起她的职业,文身师。这样的职业需要良好的绘画功底。
     
     在医院,看到了这幅素描,果然很逼真,当然我没有见过歹徒,没法比较,但是这副图脉络清晰,代表了作者思路和记忆也是清晰的,如果她本人都不确定歹徒的容貌,不可能画的这么细腻。

     现场对其本人做了又一次采访,隐约感觉到她的母亲并不是很配合,不知道为什么。

     回到报社,稿子刚写了一大半,她妈妈电话就打了过来(他们有我的号),很不客气地说不要发了,不然就告我们。我当时就觉得很差异,不明白变化怎么这么快。后来,这位母亲说担心女儿二次受伤害。我苦口婆心地给她讲了很多道理,但她拒不接受。很苦恼,有时候没有文化的农民反而是很难说通的,在他们弄不懂的情况下会固执己见:(

    最终,在赵争指示下,我和受伤的女店主通了电话,她表示只能屈从父母的意见,不发。

    遗憾。。。。不过更遗憾的在后头。

    今天,我发现新京报做了这条追踪,(别的媒体有没有做我已经没心思关注了)记得昨天我还问她未婚夫是否有别的媒体来(因为在医院大门,看到两个颇似记者的男子),他说没有。
     
    不知道新京报昨天是否也被电话追讨过,如果有,那他们真的很牛,照发不误。
    有时候想想,这样一篇追踪其实没有什么太敏感的东西在里面,只是报纸秉承了尊重被采访者意愿的原则。不知道这次取舍对还是不对。

    (提供线索的是伤者未婚夫,这件事让两个年轻人与两个老人之间发生了严重分歧,老人死活不愿意报道。最终未婚夫小李屈从了,我想大概是因为两人还没结婚,以后领证还要仰仗这位丈母娘的缘故吧。)

    Comments (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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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Picture of Anonymous
    陈鱼 wrote:
    说实话,"只要有伤害的可能就一定不发"你这句话让我笑了,你做过记者,你知道,很多时候我们都在伤害他们,他们抵抗,如果新闻足够大,我们还是会发,即使没有损害公众利益,这个我就不举例子了,很多。他们不反抗,只是他们不知道他们会受到怎样得伤害,而我们知道,我常常从心里骗自己,我们是来帮助他们得,可是,为什么在讨论一些稿子要不要上我会哭出来,即使不是我的稿子,那就是我觉得,我们太多时候在伪善,难以承受。
    如果以我的标准来看,很多稿子都不应该见报,而真正应该见报的稿子却永无天日。我在想,是不是我们所作的事情都是以利益最大化为前提,这里面的利益包括我们的良心。如果新闻性大于良心,如果新闻性远小于良心。。。。。。。我不知道,做记者,有的时候很痛苦,很伪善。
    May 31
    Picture of Anonymous
    阿猪 wrote:
    不是只要有伤害就一定不发,而是只要有伤害的可能就一定不发。我理解伤者母亲的担忧,凶手现在依然逍遥法外,看到报纸的报道后或者跑掉,或者会返回医院继续伤害她的女儿,我们能保证她的女儿不再受到伤害么?不能。尽管我们可以说这样能够帮助尽快找到凶手,但一个母亲,最大的期望,是自己的女儿平安。所以当时,我尊重了大治的意见,虽然我也很郁闷,当天极度缺稿,这个本来是要做头条的。
     
    这并不是一件突发事件,不是一个现场新闻,侵害到了公众利益,不管当事人如何反对,我们都会坚持报道。但这只是受害者的一次个人行为,尽管是一个很好的新闻,但我们必须尊重当事人的意愿,不管她或他的拒绝是否出于本意,我们能做的只是尽量说服他或她或她老妈。如果我们执意发出稿子,那和流氓骗子有什么区别?
     
    大治的稿子没有写完,不知有没有采访警方对画像的看法,新京最后警方的表态不错,虽然只有一句话,但还是肯定了画像在破案过程中将起的作用,有定性意义。
    May 28
    Picture of Anonymous
    陈鱼 wrote:
    可是为什么不发呢?我反而觉得我们操作有点失误。如果真的有伤害可以不发,但是这个伤害得程度需要编辑好好把握,并不是只要有伤害就一定不发,我认为有点问题,不能随便让记者白跑啊。
    May 2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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